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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避免堂食

【食物中毒】疫情避免堂食改外賣/帶飯都有風險?食安中心:熟食置室溫勿逾2小時

在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,不少市民選擇買外賣或是自備餐盒,以減少因外出用餐而染病的風險。不過,自備餐盒或外賣食物大多需存放或運送一段時間後才食用,期間容易令食物受到污染或滋生病菌,隨時引致食物中毒!以下是食物安全中心針對自備餐盒或外賣食物,提供的安全處理食物小貼士。

自備餐盒應於4℃溫度下貯存  翻熱至75℃才可食用

大部分人都會早一晚準備好翌日食用的餐盒,但過長的冷卻時間可能會有利微生物於食物中滋生和繁殖,即使翻熱食物,亦有機會無法清除致病菌產生的耐熱毒素,以引致食物中毒。

因此,食物安全中心建議,若要把熱食存放在餐盒中留待翌日食用,需盡快冷卻食物並貯存於雪櫃內,直到出門為止。出門後亦要確保餐盒盡可能保持低溫,例如放入有冰墊的保溫袋內。到達公司後,應立即貯存於4℃的雪櫃中。當翻熱餐盒時,要確保食物徹底翻熱,直至滾燙為止。如果有食物溫度計,可檢查食物的中心溫度是否至少達到75℃,翻熱後的食物如有吃剩,不宜再貯存食用。

外賣置於室溫超過4小時須棄掉

至於訂購外賣或外送餐盒,由於並非立刻食用,如處理不當,隨時帶來食源性疾病。食物安全中心表示,4℃至60℃的溫度稱為「危險溫度範圍」,有利微生物滋生,所以當顧客或送遞員拎取食物後,在一般在室溫情況下,大家應盡快運送及進食食物,基本原則為下:

  • 烹製好的食物如置於室溫不超過2小時,可貯存於雪櫃待用或在4小時內食用
  • 烹製好的食物如置於室溫超過4小時,便須棄掉

最後,食物安全中心提醒大家,在進食前保持雙手清潔,以梘液及清水洗手最少20秒,以減低交叉污染的風險。

資料來源:食物安全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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